保障公路安全評價報告審批權限是怎樣規定的?

2021-08-18

保障公路安全評價報告審批權限是怎樣規定的?

? ? ? 很多建設施工單位在咨詢,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鄉道等,各種等級的公路,如果需要編制保障公路和公路附屬設施質量和安全技術評價報告,審批單位是怎樣規定的呢?華咨公路安評工程師跟您權威解答如下,根據《公路法》的規定,跨越公路或下穿公路,或者在公路路側進行施工,必須由專業技術單位編制保障公路和公路附屬設施質量和安全技術評價報告,而審批的單位則不相同,分別是。跨越高速公路項目,編制保障公路和公路附屬設施質量和安全技術評價后,應組織專家組對項目現場進行踏勘,并由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批(交通運輸廳);而如果是國道或省道,一般由市州交通運輸局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并出具行政許可批復,而前提是技術單位需編制保障公路和公路附屬設施質量和安全技術評價報告。針對縣鄉道路上開口后穿越,則由縣級交通運輸局進行審查,保障公路安全評價報告審批權限是怎樣規定的?以上說明您知道了嗎?更多公路安全技術評價知識,請關注華咨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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